来源:贵州日报
为防止公共场所建筑坍塌事故,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贵阳市、贵安新区结合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房屋建筑暨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本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主要包括12类房屋:农村村民各类自建房屋和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房屋;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生产经营用房屋、居住房屋;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经营等使用的厂房;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为征迁赔偿等目的违规突击抢建加层、自建房;装修中非法拆改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各类房屋;影响毗邻建筑安全、周边交通安全的房屋等。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坚持产权人、经营者和使用者自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将制定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资金,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排除事故隐患。
按照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市安委办将房屋建筑暨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主要内容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加大对房屋建筑暨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督促调度力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不履行职责,或工作推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贵阳市贵安新区房屋建筑暨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无实效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