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展现住建系统在“重要窗口”模范生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物、好故事,助推营造崇尚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汇聚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磅礴能量,市住建局特推出《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系列报道,重点聚焦各单位争当“重要窗口”模范生新征程中的新使命新作为新贡献,以期进一步交流借鉴、形成共识、推动工作。
微实事·心服务
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用心践诺民生服务
“三部曲”
近年来,随着宁波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品质和居住环境一点一滴不断提升,保障房屋安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等既是群众的呼声,又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以“微”着手,用“心”服务,紧盯房屋安全管理、物业服务监管、老旧小区改造三大民生实事,助力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让全市百姓居有所安、居有所享。
改造后的高塘花园
完善房屋安全管理 让百姓住得“安心”
抓房屋安全,守护百姓安居梦。中心牢记房屋安全管理使命担当,以百姓安居保障为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房屋安全意识,做好危旧房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隐患,为老百姓的安居梦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已组织完成排查城乡房屋59.11万幢、2.32亿平方米房屋,其中城镇房屋8.38万幢、1.50亿平方米,农村房屋50.73万间、0.82亿平方米。加大房屋安全隐患化解和解危督办力度,按照“腾、拆、修、控”等方式分类处置,顺利完成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加强城镇房屋住房综合保险机构和动态监测机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房屋住得安心。
整治改造后的铭雅苑小区
抓白蚁防治,监控服务全覆盖。中心始终把群众的满意度评价作为检验服务好坏的唯一标准。白蚁灭治高峰期实行“报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的践诺服务,今年累计提供上门灭治服务600余次。开展宁波市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专项工作三年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白蚁监测控制技术,2020年宁波市白蚁监测控制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有条件的区县(市)白蚁监测控制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100%。
小区白蚁防治工作开展中
抓历史建筑保护,文化名城添浓墨。“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近年来中心重视做好历史建筑的留存和再生工作,探索适合宁波地区的维护修缮、资金补助模式和管理方式。相继完成《宁波市历史建筑保护实施办法》《宁波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补助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的制定,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提供强大政策法律支持。截至目前,累计普查历史建筑资源点6500余处,深入开展三批1282幢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市六区濒危历史建筑抢修加固,对市六区746处历史建筑进行排摸和调研,搭建“宁波市历史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保护利用项目库。如今江北慈城走马楼饭庄、象山县溪里方恭房等一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项目已成为我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闪亮名片。
历史建筑排摸调研现场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让百姓住得“舒心”
抓物业行业管理,党建引领惠民生。逐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探索形成“党建+物业+业委会”新模式,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断推动住宅小区治理内生动力激发,不断提高业委会履职能力和物业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抓好物业行业管理,加快修订《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推进物业最低收费标准提高和住宅小区物业费提价工作。抓好疫情期间物业管理小区防疫,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防控举措,协调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切实抓好辖区内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防疫“最美物业人”争相涌现。
中心领导调研指导社区防疫工作
抓问题立行整改,文明创建齐聚力。当前,积极争创文明城市“六连冠”是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一次全面展示。住宅小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对外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此次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中心组建9个检查组战高温、冒酷暑,对市六区和高新区1000多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一一出具书面整改督查单,对涉及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的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对接、共同解决,全力疏通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抓维修资金管理,把关房屋“养老金”。以问题为向导,结合《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同步配套做好《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维修资金系统与数字房产、住房公积金等多平台数据的实时互动交互。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三区后的检查和资金监管,做好历史遗留资金的清理、核对和建账到户工作,确保房屋“养老基金”落实到位、管理不缺位。
聚焦老旧小区改造 让百姓住得“称心”
抓政策引领,推行规范化改造。围绕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构建“1+X”配套政策保障体系,相继出台改造设计指引、管线整治改造指导意见、专项工程统筹整合指导意见、工程质量验收导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研究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管线整治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加装电梯便民手册、社区规划师和小区设计师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技术文件,为实现“最多改一次”目标,提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抓要素保障,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与市财政、发改、国开行等单位沟通对接、合力攻坚,通过“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拓展外部融资”两个途径,统筹破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筹集难问题,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目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约2.3亿元。其中江北区、余姚市在全国率先发售1.84亿元专项债券;镇海区、奉化区率先申请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补助,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供稳固资金保障。
抓改造进度,探索模式创新。片区化改造方面,探索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金融机构支持、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长效工作机制。目前,北仑星阳片区、鄞州华严片区等6个片区化改造试点项目已经全部启动实施。群众工作方面,围绕老旧小区电梯“刚需”和100%居民同意率的矛盾,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会同街道社区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动员、组织、凝聚群众共圆老楼“电梯梦”。全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截止至目前,累计审批通过141台,累计投入使用73台,2020年新审批通过54台。安全监管方面,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建筑工程监督范围,让一些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监督,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等等。截至八月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已有5个小区完工,86个小区正在施工中,整体开工率为79%。各地因地制宜,工作方式方法百花齐放,有力促进了项目改造进度,老旧小区改造“宁波模式”“宁波经验”受到了人民日报、浙江日报等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聚焦群众现实需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工作职能与百姓生活要求紧密结合,帮助家家户户解决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使这些看似微小的“基本治理单元”“社会细胞”发生积极良性的变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践行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庄严承诺。(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