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9月1日起施行

来源:黑龙江卫视、人民网

 

地方标准《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出台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全省居民如何安全正确使用住房有了制度依据。《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规定,建设单位是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的主体,按每套住宅编制,应满足正确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紧急避险、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及必要的维护保养要求,在住宅交付前完成编制,并在交付房屋时提供给买受人。《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附件,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或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同时提供。

同时,《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要求,住宅所有人、使用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在住宅装修、改变用途、改变设备设施、用水、用暖、用电、用燃气、排污等方面具有主动配合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安全使用常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方面的义务。

下一步,黑龙江省住建厅将加大对《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宣传力度,组织编制《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进一步指导住宅安全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