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强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
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2020年1-7月,重庆全市共组织5127人次开展了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生一起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人员伤亡事故。
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关系着民生,近年来,重庆加大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多措并举推进隐患治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涉及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
此次排查内容包括:学校、医院、剧院、场馆、酒店、集贸市场、商场、车站、养老院等重要公共建筑情况;老旧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情况和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城镇危旧房屋情况;城镇C级危房整治销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患加剧等情况;城镇D级危房搬离整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未搬离整治仍违规住用等情况。
针对汛期,重庆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开展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危房巡查检查工作,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对集中连片的城镇危旧房屋,各区县则通过棚改(危旧改)、征收、公租房廉租房置换、区县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隐患治理。所有危房均由各区县乡镇(街道)安排人员开展了宏观巡查或动态监测,并陆续推进隐患治理。
此外,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风险,在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前,重庆还采用“人防”(人工监测)和“技防”(智能化监测)措施开展动态监测。各区县乡镇(街道)安排了监测人员对所有城镇危房开展了人工监测或宏观巡查,确保遇到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