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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重庆这样做

今(3)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今年1月至7月,全市未发生一起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人员伤亡事故。

 

市住房城乡委自承接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了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夯实了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了监管措施。

 

目前,重庆市建立了“主体责任、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制。即: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区县乡镇(街道)按照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四级网格化”属地管理体系要求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检测鉴定、隐患治理、动态监测和应急处置”5大监管体系要求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在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方面,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包括学校、医院、剧院、场馆、酒店、集贸市场、商场、车站、养老院等重要公共建筑情况。

 

同时,对老旧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情况和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城镇危旧房屋情况;城镇C级危房整治销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患加剧等情况;城镇D级危房搬离整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未搬离整治仍违规住用等情况进行了排查。

 
排查城镇危旧房屋 市住房城乡建委供图

 

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该如何处理?

 

●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分类处置。

 

●对集中连片的城镇危旧房屋,各区县积极通过棚改(危旧改)、征收、公租房廉租房置换、区县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隐患治理。

 

●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前,市住建委要求须采用“人防”和“技防”措施开展动态监测。

 

●全市所有危房均由各区县乡镇(街道)安排人员开展了宏观巡查或动态监测,并陆续推进隐患治理。

 

此外,根据极端天气预报,强化了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的预警信息发布。

 

比如,在今年6月24日,市住房城乡建委质监总站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向各区县住建部门发布了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预警信息。綦江区住建委收到预警信息后向各街镇转发了预警信息。6月25日,网格员江秀梅按要求在开展排查和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新村路28号D级危房裂缝监测点有变宽、加剧迹象,房屋随时可能发生坍塌,随即将情况上报。

 

社区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住户文平珍老人撤离该房屋妥善安置,并对危房贴上封条,设置了警戒线。28日凌晨,该危房突然坍塌,因预警及时,处置到位,成功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防控小贴士

 

广大市民要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