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武进
“住房安全有保障”
是党和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
对一座城市来说,消除危房远比建设高楼大厦更紧要。近年来,区住建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竭尽全力解决困扰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探索危房解危的新模式,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城镇住房安全。
有可能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
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日前,湖塘镇某企业向区房屋安全鉴定所提交鉴定申请,该企业厂房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为混合结构,由于建造时间较早,房屋所用的建材和构件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腐蚀。经区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该厂房已属于D级危房,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武进区房屋安全鉴定所科员马振华告诉记者:"危房分为ABCD四个等级,最差的是D级房屋,危房鉴定是我们去现场看房屋的外观,再做个检测,根据检测的数据复核房屋的承载能力,然后判定。"
2020年
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共完成鉴定项目195个
涉及建筑面积18.67万平方米
在鉴定之外
武进还全力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
2014年,我区就成立了危旧房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和“回头看”,建立信息化网格,做到危情即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对危旧房屋进行解危。
在刚刚过去的11月份,武进顺利完成了全区首例危房解危项目。位于湖塘镇人民中路的服务新村1幢,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房屋老化严重,曾出现极端天气下饰面、砖脱落的危急情况,住户和周边居民都叫苦不迭。
湖塘镇南街社区居民王静珍对记者说:"我们家住三楼,四楼下雨平顶上就漏水,走廊厨房间的门口都是水,外面下大雨,家里就下小雨。"
湖塘镇南街社区党委书记陈产文告诉记者:"去年5月28日的时候,上面有东西脱落,当时很幸运的没砸到人,我们接到汇报后就去现场看了,看完之后我们就打报告向上面反映这个情况。"
服务新村1幢有48户私有住宅和1户营业用房。2019年7月,服务新村1幢的产权人集体申请了房屋安全鉴定。
经区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该房屋整幢为D级危房,无加固、维修价值。而该处房屋安全问题也成为了困扰居民、社区及属地政府的“心病”。湖塘镇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组织专班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解危项目,按照既定政策细化具体实施方案。
湖塘镇镇长谈正刚对记者说:"我们把解危项目作为镇政府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镇政府层面安排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对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我们制作了征询调查表,把所有的意见进行汇总,汇总完再来做危房解危相关的方案,这个方案得到了区里的大力支持。"
为健全危房解危的政策体系,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商讨,研究制定解危政策。今年8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武进区城镇危险住房解危实施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20〕71号)出台,这是常州辖市区针对国有土地上城镇零星危楼进行解危的第一份政策文件,也填补了我区此类危房解危政策的空白。与此同时,区政府将服务新村1幢列为全区城镇危险住房首个解危项目,由湖塘镇政府具体实施。
区住建局房管处主任鲁东表示:"当时我们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是一事一议的原则,首先从资金保障方面,由区财政从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进行保障,第二个从实操层面来说,由湖塘镇人民政府具体对解危项目进行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所有的政策解读、政策保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
10月16日,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了服务新村1幢危房解危政策宣介会,经过区住建部门以及湖塘镇相关工作人员多轮耐心宣传和解释;11月18日,服务新村1幢48户私有住宅、1户营业用房,共49户危房解危签字工作全面完成;11月19日,按计划采取了水、电停断和房屋围挡措施;11月23日,该幢房屋全部腾空封闭。
南街社区居民王婉英于1990年搬到服务新村1幢甲单元404居住,住房面积加公摊面积约40平方米,最终获得了近50万元的补助。她也成为解危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一批受益者,她告诉记者:"政府对老百姓关心,我们也支持,政策非常好。"
目前,湖塘镇已着手危房拆除的准备工作。届时将结合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优先考虑建设绿化、停车位等公益设施,以美化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征宇表示:"我们以人民为中心,为解决老百姓住房安全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先后出台了对于厂房的解危办法,后面还要对农村危房进行排查整治,这次我们出台的《城镇危房解危(办法)》也是对于全区危房解危全覆盖,是区委区政府对于住房民生保障的具体体现。"
一直以来,百姓在意识上总是认为房屋安全是政府的责任。此次服务新村1幢的解危项目,让更多人知道,房屋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房屋产权人。《武进区城镇危险住房解危实施办法(试行)》,与房屋征收有着明显区别,更倾向于通过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引导百姓树立房屋安全使用的责任意识,更加科学、安全地使用房屋。
区住建局副局长李媛对记者说:"第一个出发点不同,解危是业主向政府提出了要求,解除危险的帮助,它的主体是我们产权人自己,第二是参照的依据跟征收的政策也不一样,第三是责任主体不一样,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体是政府,而解危的话从相关的法律以上规定,房子居住人、产权人是首要的责任人。"
《武进区城镇危险住房解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居民自建的房屋如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的,由区城镇危房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出具通知,属地镇(街道)按照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每户产权人立即停止使用,限期一个月搬出。对于停用危险房屋的处置,如无加固、维修价值,不具备重建条件,且近年内未纳入征收拆迁计划的,经业主协商一致并向区政府提出解危申请后,政府开设资金补助通道。
区住建局房管处主任鲁东对记者说:"解决D级危房当中老百姓居住安全的问题,首先要把老百姓安全的撤出这栋房屋。同时,政府还要拿出资金补助给老百姓,按照市场评估价打九折,最后由我们政府在危险房屋的腾空搬迁以后进行拆除。"
近年来,武进共排查鉴定房屋15755幢,发现疑似存在安全隐患1737幢,整改加固房屋78幢,整体拆除152幢,关停使用18幢。一个个数据的背后,是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也是居民生活改善的点滴幸福。
房屋安全管理
涉及千家万户、攸关民生
而危房解危
考验着政府的治理能力与民生情怀
武进将继续探索、积累经验
让新的办法、新的模式
成为帮助百姓解决危房难题的科学选择
让“解危”工作既有法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