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二次联络员会议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月12日下午,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第二次联络员会议召开。排查整治办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第一阶段进展情况,去年年底已实现所有行政村排查全覆盖。截至1月11日,全省累计排查农村房屋182.7万户,其中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38.9万户,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服务用房10.9万户。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推进,一要做好重点排查复核,对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的重点排查情况查漏补缺,对于非自建房排查录入,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督促县级相关单位严把信息审核关。二要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对未经安全鉴定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使用年限超限的非自建房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安全鉴定,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后可继续使用。三要做好安全隐患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隐患整治,原则上确保在6个月内完成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会议强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把握好“四个统筹”。 一要统筹好排查整治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工作人员现场排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防止人员集聚,确保安全第一。二要统筹好排查与整治的关系,边排查边整治,压茬推进。三要统筹好近期计划与既定目标的关系,把握春节前的关键节点,加紧推进,为到3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目标打好基础。四要统筹好各部门的信息平台资源,依托数字赋能,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深化数据合作,提高排查效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