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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020年苏州市房屋安全工作回眸

来源: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

 

总体概况:

 

1、新修订的《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条例》施行后,苏州市住建局下发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的通知》,规定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由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承接,各县级市住建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域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县 (市)、区内涉及 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场所房屋及单体在 3000平 方米以上的其它房屋安全鉴定,由苏州苏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承担。今年,鉴定中心认真分析市场形势、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努力克服年初疫情造成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1日,鉴定中心共受理各类委托鉴定项目2400余项,建筑面积147余万平方米,其中安全鉴定报告218份、公共场所鉴定意见书152份、维修资金鉴定意见书1089份,共计完成产值2240万元。出具的鉴定报告结论正确率100%,未收到任何关于鉴定报告的有效投诉。

 

2、今年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目前全市正在围绕上述文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本单位开展卓有成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1、我单位严格做好进出办公楼人员体温检测等措施,从防疫工作开展至今,我处时刻坚持防疫检查制度,要求本单位员工上班进入办公楼时自行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对所有外来人员逐一进行身份核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办公楼。

 

2、今年8月份,我单位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完成了对姑苏区范围内直管公房文保控保建筑开展了紧急排查工作任务,在一周时间内共完成排查文保控保建筑251处,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3、针对苏州市直管公房完损等级评定项目、地铁1号及2号沿线部分既有房屋使用安全性鉴定检查项目这两个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我单位鉴定中心通过努力最终中标,中标后,鉴定中心在不影响日常鉴定业务的基础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地铁1号及2号沿线部分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检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并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苏州市直管公房完损等级评定项目已完成超过90%的工作量。